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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9版本科培养方案》通识选修课中增加劳动教育课的通知

作者:招传    |     编辑:建设科    |     发布时间:2021-03-18    |     点击数:

桂理工教务〔2021〕34号

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学校决定在2019版本科培养方案中增加劳动教育课程,强化学生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劳动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过程,是人类特有的基本社会实践活动。劳动教育是新时代党对教育的新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发展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使学生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劳动精神,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劳动意识,各专业要充分发挥劳动实践育人理念,强化劳动观念,弘扬劳动精神,以劳树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劳动者。

二、具体要求

(一)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加强劳动教育的相关要求,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要设置不少于2个学分劳动教育类课程。我校在第二课堂已设置1个学分的劳动教育实践课,现拟在2019版本科培养方案通识教育选修课中增设劳动教育模块,在劳动教育模块中设置相应的劳动教育类课程,要求从2019级起所有学生在劳动教育模块至少选修1个学分的劳动教育课程。

(二)各专业根据以上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学生要选修至少1个学分的劳动教育类课程,并核对通识教育选修课总分设置是否超过10学分,若超过,则按要求调整其他模块学分的设置。

(三)各学院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将劳动教育与学生校园活动、校外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学生自主劳动意识和能力,深化对劳动价值的理解。

(四)各专业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将劳动教育渗透到专业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等方面,全方位开展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

三、其他

劳动教育类课程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选课。

若通识教育课程设置有改动的专业,请于2021年4月16日前把修改后的培养方案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招传老师,联系电话899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