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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立项建设学校级教学团队的通知

作者: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3-03-21    |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学校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桂理工教〔2009〕7号)的文件精神,经各教学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勘查技术与工程教学团队”等6个教学团队为学校级A类立项建设教学团队和“高分子材料教学团队”等8个教学团队为学校级B类立项建设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一)。现就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教学团队建设的要求做好建设工作。通过教学团队的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探索教学团队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模式。A类教学团队建设目标为达到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建设要求,B类教学团队建设目标为达到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的建设要求。

二、学校将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资助学校级教学团队在先行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教学研究、编撰出版教材、培养中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各教学团队应按照学校有关经费管理办法,合理安排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三、请各有关学院组织专家对学校级教学团队提出的“今后建设计划”进行论证,编制今后三年的建设任务书(见附件二)。任务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所在学院备案,另一份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学校教务处,同时向教务处提交任务书的电子版。

四、学校级教学团队主页上设有教学团队建设模块,作为对立项团队进行宣传、推广、监督、检查、评估的平台。各团队应根据建设任务书中分年度建设计划,及时填报项目建设情况。

附件:1、立项建设名单

2、建设任务书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