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的通知
  • 作者:秦晓林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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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本科[2024]64号

各相关学院:

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论文撰写、定稿、评阅及答辩阶段,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总体安排

1.各学院毕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学生返校、毕设进度情况进行摸底统计。要督促指导老师加强指导,要求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撰写、提交、查重以及答辩等各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对于《桂林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涉及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相关问题,学院毕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学 院(部)整改工作组要督促各专业在本届毕设工作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要对毕业设计(论文)难度严格把关、加大校外导师的评聘力度、提升校外导师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参与率。

3.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5月中旬可以向本科生院申请开放毕设系统的论文定稿、提交及查重功能。

4.各学院在6月4日前完成论文提交、查重工作,6月5日前完成评阅工作,6月7日前完成答辩工作,6月11日下班前完成成绩提交。

二、论文提交、抄袭检查(查重)、评阅及答辩

根据《关于启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桂理工本科[2024]2号),要求各学院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上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答辩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等各项工作。

1.论文提交及抄袭检测(以下简称查重)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及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桂理工教[2018] 9号)(见附件1),对2024届所有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此项工作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设系统”)中完成。

1.1学生需提交到毕设系统的论文共有三个版本,分别是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定稿、终稿。

(1)初稿。在此环节,论文初稿不查重,指导老师可以多次审核退回直到审核通过。特别注意,由于毕设系统设置为指导老师审核论文初稿通过后,学生才能提交论文定稿。因此,指导教师应合理安排初稿修改时间,必须在查重截止前审核通过学生的论文初稿。

(2)定稿。定稿供查重、评阅(评分)、答辩使用。

(3)终稿。终稿为论文评阅、答辩通过后,学生根据评阅及答辩意见对定稿论文的精修的最终打印存档版本。校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排行(盲审)的设计(论文)将从终稿中抽取。学生提交终稿且终稿通过指导老师审核后,整个的毕设论文工作才算完结。

1.2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安排在定稿环节,这一环节非常关键,请谨慎操作!

(1)系统操作学习。定稿提交前,学生、指导老师及专业负责人必须要提前认真学习《桂林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示例》(在毕设系统校内公告栏里可下载),清楚了解后再进行操作。

(2)定稿提交。学生在定稿提交界面上传定稿(PDF或WORD,建议使用WORD),上传成功后,学生必须要仔细检查提交的定稿版本是否正确、完整。

(3)定稿查重。首先,学生在查重界面确认定稿是正确的版本。确认后再点击查重。查重结果出来后,系统给出查重结果并将结果发送给指导老师或专业负责人(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50%时会传给专业负责人),指导老师(或专业负责人)综合论文与查重结果填写审核意见。

(4)其他事项。

a)查重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但要求各专业必须在答辩前一周完成查重工作。

b)系统返回的查重报告里,全文总相似比=复写率+他引率+自引率+专业术语

《桂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及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桂理工教[2018] 9号)中检测结果认定指标为“文字复制比”,以上公式中的“复写率”即为“文字复制比”。

c)如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规避查重的,取消其毕设成绩,并按作弊论处。

2.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及成绩

2.1专业负责人在系统内给各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分配好评阅老师;可手工分配,也可批量导入分配。

2.2系统内论文定稿查重通过后,指导老师在系统里审核学生定稿并给出指导老师成绩和评阅意见;指导老师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毕设终止,只能重修。

2.3学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定稿的,取消答辩资格,只能重修。

2.4评阅老师在系统里给出评阅意见及评阅成绩。

2.5答辩后,答辩秘书在系统内给出答辩意见及答辩成绩;系统自动给出总评成绩。

2.6各专业经综合评价后,从系统中导出成绩,再将所有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内。教务管理系统与毕设系统各自独立,数据无直接关联。

2.7在专业负责人或教学秘书的毕设系统中的表格导出界面下可导出“教务系统成绩导入表”,此表格格式符合教务系统成绩批量导入要求。

2.8特殊情况处理:对于被取消答辩资格及答辩不通过的学生,答辩成绩及总评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录0.0分(不通过)。

2.9学院应做好学生二辩资格的审查,对于有资格参加二辩的学生,学院应在一辩结束后一个月内在系统内录入二辩学生名单。二辩结束后,只有在二辩名单上的学生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录补考成绩。二辩后,通过的学生的答辩成绩及总评成绩只能录为60分,不通过的均录为0分。补考成绩录入时间将在学籍科第一批毕业审核完成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答辩工作组织

3.1各专业负责人在系统内设置好答辩小组。各专业的答辩工作必须要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

3.2各专业负责人为答辩小组设置好答辩录入员(即答辩秘书)。

3.3各专业负责人或答辩秘书在系统内给各答辩小组分配组长、答辩老

师,并安排答辩时间及答辩地点。答辩时间应该安排在评阅成绩给出之后。

3.4各专业负责人或答辩秘书在系统内分配学生到各答辩小组。

3.5在答辩前,专业负责人要做好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查重不过、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稿、指导教师成绩不及格(或还、评阅成绩不及格以及其它严重违反学校毕设管理文件的行为的学生没有答辩资格。学院要严格把关,杜绝没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参加答辩。

4.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终稿)

4.1学生根据评阅意见及答辩意见认真修改毕业设计(论文)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表》;

4.2学生把毕业设计(论文)定稿修改好后,在系统内提交终稿;

4.3指导老师在系统里审核后,点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终稿提交完成。终稿提交审核完成后,整个的毕设论文工作才算完结。

4.4教育厅每年都会抽检毕业论文,这些毕业论文将从终稿里抽取,各学院必须确保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终稿的提交审核全部完成。

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相关纸质材料提交

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请各学院于5月28日(第13周星期二)之前将以下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管理科:

1.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名单;(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

2.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成员还须涵盖校外同行专家、行业企业专家、校友专家等)(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

3.各专业答辩安排(均可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导出),纸质盖章。

4.各学院需将截止5月28日仍未返校的毕业生情况(附件4)报送教务处(纸质文档,盖章)。

答辩时间早于5月31日的,请提前三天交上述材料。


四、毕业设计(论文)其他相关事宜

1.组织学习管理文件。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前,各学院要组织学生、指导教师(特别是新进教师)及参与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的答辩秘书学习相关文件及要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提交、查重、评阅及答辩工作顺利地进行。

2.评阅及论文修改。为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质量,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与指导学生修改设计(论文),评阅教师及答辩小组要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表》。学生根据修改建议及时修改设计(论文),必须于答辩结束后三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纸质与电子版)及《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表》给指导老师。《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表》要求放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中存档。

3.答辩检查。答辩期间,学校将组织督导专家进行答辩检查。

4.答辩记录。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过程中,各学院要做好各项原始材料的记录工作。

5.成绩审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尽快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文件进行成绩综合评定和学位资格初审。以便汇总上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对毕业生的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查和认定。按学校要求,今年成绩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11日下班前。

6.材料整理及归档。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结束后,应做好各项材料的归档工作。需要归档的材料请参阅《毕业设计(论文)需提交及存档的材料清单》。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材料要按“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需附有“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置于设计(论文)的“中文摘要”前,并与设计(论文)一同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