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 作者:秦晓林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2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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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教务[2021]56号

各有关教学单位:

今年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论文撰写及评阅阶段,希望各学院合理安排好近期工作。

一、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前,各学院要及时地组织每位参与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的答辩秘书及教师(特别是新进教师)学习相关文件及要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顺利地进行。

二、论文查重、评阅及答辩

根据《关于启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桂理工教务[2021]003号),要求各学院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上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答辩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等各项工作。


1.论文抄袭检测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及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桂理工教[2018] 9号)(见附件1),对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抄袭检测(以下简称查重),此项工作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

1.1学生需提交到毕设系统的论文共有三个版本,分别是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定稿、终稿。

毕业设计(论文)初稿为学生提交上传,确认无误后由学生在系统内提交查重;请学生一定要注意,每个学生最多只有两次查重机会,查重结果会影响之后的论文提交流程。

毕业设计(论文)定稿供评阅、答辨使用;

毕业设计(论文)终稿为最终打印存档版本,校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排行(盲审)的设计(论文)将从终稿中抽取。任何一版审核通过后均无法撤回,请慎重。


1.2论文初稿完成后,经指导老师同意后,学生方可将毕业设计(论文)初稿(PDF或WORD)提交到系统。学生上传初稿后,一定要再次查看是否提交了正确的版本。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查重。具体流程及操作请参阅《桂林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示例》(在毕设管理系统校内公告栏里可下载)。

1.3提交查重后,系统给出查重结果。指导老师才能看到论文及查重结果,指导老师综合论文与查重结果填写审核意见,给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查重过程涉及到的有学生、指导教师、教研室及学院,具体流程及操作请参阅《桂林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示例》(在毕设管理系统校内公告栏里可下载)。

注意:系统返回的查重报告里,给出的检测结果为复写率:

全文总相似比=复写率+他引率+自引率+专业术语

《桂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及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桂理工教[2018] 9号)中检测结果认定指标为“文字复制比”,以上公式中的“复写率”即为“文字复制比”。


1.4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学生的论文初稿后,学生才可以提交论文定稿以进入后续的评阅、答辩等环节。

1.5在定稿环节增设查重环节。定稿查重后指导教师直接审核评分,审核不通过的学生,毕设终止,只能重修。


如果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规避查重的,取消其毕设成绩,并按作弊论处。

查重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但要求各专业必须在答辩时间一周前完成查重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及成绩给出

2.1各专业负责人在系统内给各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分配好评阅老师;可手工分配,也可批量导入分配。

2.2系统内论文初稿审核通过后,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定稿上传到系统,学生在系统内将定稿进行查重并提交;

2.3指导老师在系统里审核学生定稿并给出指导老师成绩和评阅意见;审核不通过的,学生毕设终止,只能重修;学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定稿的,取消答辩资格,只能重修。

2.4评阅老师在系统里给出评阅意见及评阅成绩;

2.5答辩后,答辩秘书在系统内给出答辩意见及答辩成绩;系统自动给出总评成绩;

2.6各专业经综合评价后,从系统中导出成绩,再将所有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内。教务管理系统与毕设系统各自独立,数据无直接关联。

2.7在专业负责人或教学秘书的毕设系统中的表格导出界面下可导出“教务系统成绩导入表”,此表格格式符合教务系统成绩批量导入要求。

2.8特殊情况处理:对于被取消答辩资格及答辩不通过的学生,答辩成绩及总评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录0.0分(不通过)。

2.9学院应做好学生二辩资格的审查,对于有资格参加二辩的学生,学院应在一辩结束后一个月内在系统内录入二辩学生名单并提交二辩名单给教学运行科。二辩结束后,只有在二辩名单上的学生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录补考成绩。二辩后,通过的学生的答辩成绩及总评成绩只能录为60分,不通过的均录为0分。补考成绩录入时间将在学籍科第一批毕业审核完成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10请各学院注意,从2020春起,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更名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表》更名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阅表》,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统计表》更名为《毕业设计(论文)(分专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3、答辩工作组织

3.1各专业负责人在系统内设置好答辩小组;

3.2各专业负责人为答辩小组设置好答辩录入员(即答辩秘书);

3.3各专业负责人或答辩秘书在系统内给各答辩小组分配组长、答辩老师,并安排答辩时间及答辩地点。答辩时间应该安排在评阅成绩给出之后。

3.4各专业负责人或答辩秘书在系统内分配学生到各答辩小组。

3.5在答辩前,专业负责人要做好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不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查重不过、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稿、指导教师成绩不及格、评阅成绩不及格以及其它严重违反学校毕设管理文件的行为的学生没有答辩资格。


4、 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终稿)

4.1学生根据评阅意见及答辩意见认真修改毕业设计(论文)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表》;

4.2学生把毕业设计(论文)定稿修改好后,在系统内提交终稿;

4.3指导老师在系统里审核后,点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终稿提交完成。



三、为做好后续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请各学院于5月28日(第14周星期五)之前将以下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管理科:

1.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名单;(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

2.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成员还须涵盖校外同行专家、企业行业专家、校友专家等)(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

3.各专业查重结果及各专业答辩安排(均可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导出),纸质盖章。

4.各学院需将截止5月28日仍未返校的毕业生情况(附件4)形式报送教务处(纸质文档,盖章)。

答辩时间早于6月1日的,请于提前三天交上述材料。

四、为了促进产学研协同育人工作,要求每个答辩小组安排一名校外专家。疫情期间,校外专家凭学院发出的邀请函入校,校外专家尽量安排本地的。

五、答辩期间,学校将组织督导专家进行答辩检查。

六、为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质量,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与指导学生修改设计(论文),评阅教师及答辩小组要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表》。学生根据修改建议及时修改设计(论文),必须于答辩结束后三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纸质与电子版)及《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表》给指导老师。《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表》要求放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中存档。

七、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过程中,各学院要做好各项原始材料的记录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结束后,应做好各项材料的归档工作。需要归档的材料请参阅《毕业设计(论文)需提交及存档的材料清单》。

八、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尽快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文件进行成绩综合评定和学位资格初审。以便汇总上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对毕业生的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查和认定。按学校要求,今年成绩及学位资格初审名单提交教务处的时间为6月7日17:30前。

九、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材料要按“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需附有“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置于设计(论文)的“中文摘要”前,并与设计(论文)一同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