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教务〔2023〕1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要求及《桂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考试管理规定》(桂理工教〔2019〕20号)、《关于规范本科课程考试(考查)试卷存档的通知》(桂理工教务〔2022〕29号)的要求,规范教学档案存档,使考试的全流程跟踪更趋于完善,且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现将考试档案及考核过程材料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2019年秋季学期至今学院及任课教师留存的考试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学院留存考试档案,含考试试题、评分标准、学生答卷、考核成绩单、课程教学总结、考试记录表等;
(二)任课教师留存过程考核材料(尽量交予教研室保存),含考勤记录、课堂表现、实验记录、学习笔记、课外作业、阶段性测验等。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检查定于年3月1日上午进行,采取检查组抽查的方式,检查组成员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及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归档要求
为迎接审核评估,学院要在对2019年秋季学期至今学院留存的考试材料进行归档整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试卷: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清单收集归档,并形成包含归档编号、课程信息、考试信息、存放位置等信息在内的档案清单。
(二)考核过程材料:根据开课信息向任课老师收集考核过程材料,集中归档存放在学院,并形成归档编号、课程信息、考试信息、存放位置等信息在内的档案清单。
四、整改落实
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进行简短总结,将有关检查意见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在3月15日前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