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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的通知

作者:段炼    |     编辑:建设科    |     发布时间:2015-01-27    |     点击数:

桂理工教务[2015]012号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及考试方法的改革,编写符合我校教学基本要求、具有我校特色的教材,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希望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建设的需要,认真做好本学院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编写高水平的教材。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化教材改革;以“十二五”教育教学发展目标任务为依据,确定教材建设方向、目标、重点和任务;以国家规划教材为重点,优化选题,合理配置资源;以学科、专业、课程发展与改革的成果为依托,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精品战略,建立适应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理工大学人才培养需要的高等教育教材体系。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本规划教材立项申报限我校本、专科课程使用的教材;配合“精品课程”建设的教材;反映学科前沿或填补学科空白的教材;反映我校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成果的教材;反映我校学科与专业优势、特色且具有竞争力的教材;在教学实践中反映良好的修订教材。

(二)编写要求

申报立项的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必须为我校本、专科培养方案中明确列出的课程;教材载体形式不限,鼓励立体化教材(纸质教材+电子教材+课程网站)的编写。

(三)申报条件

校级规划教材选题分为重点立项教材和一般立项教材两种。

1、校级重点立项教材的申报条件:配合精品课程建设的教材;反映相关学科发展趋势、科研成果、教改成果、填补国内学科空白的教材;反映专业特色且有竞争力的教材。重点立项选题应在校内连续使用三届以上讲义为基础、能够正式出版的新编教材,或是已公开出版的教材修订再版;已被列入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建设选题的自动列入校级重点立项教材;主编要求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连续担任该课程教学两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申报一般立项教材。

三、申报规划教材的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发展的原则

教材改革要反映教学改革的成果,“十二五”教材规划要更新观念,立足改革,把握方向,在编写教材内容时应体现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各方面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精品战略、重点规划的原则

以精品战略、重点规划为指导方针,结合各级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实验课程等系列课程建设。“十二五”规划教材建设重点放在基础课教材、精品课程配套教材、重点学科专业课教材、实验教材上,对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代表我校教材建设水平和特色优势教材给予重点鼓励。

3、形式多样、合理配置的原则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科布局和专业设置,适应多样化教学的需要,进行立体化教材建设,实现教材系列配套。同一门课程的基本教材、辅助教材(学习指导、实验指导、习题集等)、教学参考书要系列配套;结合精品课程网站建设、多媒体网络教学及教学资源的原始积累,做到文字教材与电子教材协调发展,从而构建适合我校立体化教材建设的模式;配合双语教学改革,组织教师开展对外文原版教材的研究、评价和吸收,在优势、特色学科专业中开展外文教材编写工作,实现突破。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各学院要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认真研究、论证,确定规划选题,填写《2015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2015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附件2), 修订教材需同时提供前版教材。

2、各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根据本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对本次立项申请组织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3、各学院教学秘书于2015年3月16日将《2015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2015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一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教材管理科,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jck@glut.edu.cn。

4、2015年3月17日至3月25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对立项申请书进行审核、评选。

五、立项教材资助办法

对于获得立项的教材,学校将依据《桂林理工大学教材工作管理方法》(桂理工教[2010]21号)给予一定资金资助,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行资助立项教材。

1、教材编写资助:凡经学校批准立项确定为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并由出版社列入出版计划的教材,可获得教材出版编写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具体资助金额根据教材的质量、学生受益面及对教学质量促进作用来评定。

2、教材出版资助:凡经学校批准立项确定为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在出版时需要资金资助的教材,学校根据出版社的要求酌情资助,一般立项教材资助6000元,重点立项教材资助10000元,立项教材资助不能两者兼具。

3、主编必须与教务处签订资助合同,获得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的教材必须提供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该教材的前言或后记中必须写上“桂林理工大学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的字样。

六、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材科0773-5896443,联系人:郭美玲。

附件1:2015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doc

附件2:2015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