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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自治区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成员人选的通知

作者:林静    |     编辑:建设科    |     发布时间:2020-10-22    |     点击数:

桂理工教务〔2020〕114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自治区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成员人选的通知》(桂教教材〔2020〕8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教育厅拟成立自治区教材委员会,现组织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学科领域

(一)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

(二)大中小学各学科领域相关的课程、教材、心理、教育管理、教研和考试评价等方面。

(三)大中小学民族语言文字教材方面。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心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优良,作风正派。

(三)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在教育实践方面有较大影响,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研究或管理经验,熟悉课程、教材、教学工作。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有足够的精力参与自治区教材建设工作。

(六)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中小学特级教师、教育领域各类专家委员会成员、入选国家或自治区重点人才工程、获得国家级或自治区级表彰的可优先推荐。

、推荐名额

(一)各单位结合办学实际,可推荐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专家1名。

(二)主要推荐本校优势学科领域领军人才,或者其他学科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权威专家。

、推荐流程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并对所推荐人选的政治立场、价值取向、专业水平、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并于2020年10月27日之前将附件2《专家委员人选推荐表》及附件3《专家委员人选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雁山行知B305室,屏风南校区办公楼102室)。

(二)经学校综合研究并公示后,于2020年10月28日按要求上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林静,联系电话:雁山8991065,屏风5896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