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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2016年春用教材的通知

作者:段炼    |     编辑:建设科    |     发布时间:2015-12-10    |     点击数:

桂理工教务[2015]097号

各教学单位:

2016年春用教材的征订工作已经开始。为提高教材选用质量,使更多的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精品课程教材、国家(省部)级获奖教材、教育部或教指委推荐的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等优秀教材进入课堂,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希望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桂林理工大学教材工作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认真做好教材选择、征订的各项工作。

1.公共课、基础课、主干课程必须使用优秀教材;注意选用相关的双语教材;杜绝使用粗制滥造的教材。

2.教材的使用必须坚持每3年更新一次的原则,今年征订的教材必须是三年内出版的新教材,教材一经选用不能随意改变。

3.教材采取零库存管理模式,教材订购数量以用一学期为准。

4.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填写“教材订购计划表”(附件1),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讨论选定教材并填写“2016年春季教材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2)。对于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不能确定选修学生人数的,也要提供使用教材的有关信息。教材一经选用,任课教师必须参照该教材授课。

5.对于第一次选用的新教材,必须经集体讨论后填写“教材适用性认定表”(附件3)进行认定。

6.选用自编教材讲义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并签字后填写“教材讲义编印审批表”(附件4)到教材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7.各教研室选定教材,由教研室主任汇总交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将“教材订购计划表”及“2016年春季教材使用情况登记表”纸质材料各1份交教材管理科,同时将“2016年春季教材使用情况登记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教材管理科邮箱jck@glut.edu.cn。

8.订购教材的材料于2015年12月20日前报教材管理科,自编教材讲义的书稿于2016年1月5日前交教材管理科。

请各位教师认真阅读、严肃征订,按要求提交材料。其它未尽事宜与教材科联系,联系人:郭美玲、农湛红,联系电话:0773-5896443。

附件:

1、教材订购计划表

2、2016年春用教材使用情况登记表

3、教材适用性认定表

4、教材讲义编印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