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关于选派2021-2022学年本科国内交流生的通知
  • 作者:张中华
  • 编辑:学籍科
  • 发布时间: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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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教务〔2021〕62号

各学院: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与国内大学校际交流合作协议,我校将继续与中南大学、北方工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嘉兴学院、江西理工大学、井冈山大学等六所院校开展交流生工作。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出年级与交流时间

本次选派我校2019级学生赴国内院校进行交流学习,交流时间为2021-2022学年(一学年)。

二、派出专业及名额

派出专业及名额见《2021-2022学年桂林理工大学派出本科国内交流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各学院自行组织学生申报,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申请学生应充分了解拟申请交流学习专业情况,所申请专业必须是对方学校开设的同一专业,不能跨专业申请,申请后一经审批确定名单不能再进行更改。

三、工作流程

1、各学院应确定专人负责本届交换生管理工作,并将负责人信息报教务处备案。符合条件学生自愿报名,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附成绩单, 于5月30日前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依据《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交流生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桂理工教〔2011〕22号)文件进行选拔,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填写《XX学院2021年-2022学年本科国内交流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入选学生需签订《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交流培养学习承诺书》(附件4),并由学生所在学院和学生家长联系并签订《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交流生家长告知书》(附件5)。

3、各学院在6月4日前将附件2、3、4、5,以及申请学生的成绩单及本人照片等材料报教务处(2张一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照片以“申请学校名+学号+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894338283@qq.com,纸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学号、专业)。附件2、3要求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盖学院公章。同时上交附件3《XX学院2021年-2022学年本科国内交流生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张老师。

4、教务处、学工处共同审核推荐学生申报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择期召开派出学生座谈会,明确有关交流要求及教学安排,座谈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相关学院依据拟派出学生的教学计划,对照交换学校的教学计划《交换学校专业目录及教学计划》(附件6),指导学生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派出本科交流生选课计划》(附件7)。6月24日前,提交《桂林理工大学派出本科交流生选课计划》电子版和纸质版。

6、派出学生下学期开学直接到对方学校报到。派出学生的选课、食宿、教材等具体问题由接收学校负责安排。派出期间学费交本校,其它费用如教材费、住宿费等交对方学校(交换到中南大学交流的学生,学费和其他费用都交中南大学)。

7、派出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后,取得相关课程的成绩及学分,由教务处教务运行科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大学交流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置换暂行规定》(桂理工教〔2011〕23号)等文件精神进行学分转换,财务处将根据我校收费管理办法结算学费。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张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773-5891526、0773-369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