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教务〔2023〕34号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学生转换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换专业
(一)转换专业学生范围及要求
大一、大二在籍且未转换过专业的本科学生(含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且符合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提出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生科类为艺术类的学生只能在艺术类内各专业进行转换。
(二)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具体安排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确定后另行通知。各学院须制(修)订学院转换专业工作方案及各专业转入评价标准,报教务处备案。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生转换专业,须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4月12日—16日,学生本人登录一站式服务大厅上传相应的申请材料,提交转换专业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
2.4月17日,转出学院完成线上审批,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批通过,不符合的,中止审批流程。
3.4月18日—24日,转入学院组织考核,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
4. 4月25日—27日,转入学院公示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并完成线上审批,考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审批通过,考核未通过的,中止审批流程。
5.4月28日—5月底,教务处汇总审核、公示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发文。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学生转换专业申请书;
2.学生成绩单;
3.学生有突出专长的证明材料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二、专业分流
(一)专业分流学生范围
2022级材料类、工商管理类、化工与制药类、机械类、建筑类、旅游管理类、设计学类、水利类、新闻传播学类、自动化类等十个大类招生专业学生。
(二)专业分流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不跨类分流原则。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在本专业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三)专业分流依据
1.专业分流指标。由各学院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并结合有关具体情况报学校审核确定。
2.专业的特殊要求。
3.学生学分绩点。按学生学分绩点高低进行专业先后顺序排名,在此基础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国家级排名前6,省级排名前3)及表彰的学生排名位次提前5位。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20日-25日,相关学院根据《桂林理工大学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制(修)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大类内各专业分流指标数(需上报审核,附件3);整理统计大类专业学生学分绩点(同时受理学生获奖情况申报)。以上内容在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前由学院对大类内学生进行解释公布。
2.4月26日-27日,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4)交至学院。
3.4月28日-5月5日,学院对学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情况进行汇总(附件5),按实施细则初步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4.5月6日-11日,学院专业分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商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
5.5月12日,各学院报专业分流结果名单至教务处。
6.5月13日—5月底,报学校审批,发文。
(五)实施细则说明
1.学生根据大类内各专业具体分流指标及自身学分绩点排名情况,慎重考虑后,对大类内所有专业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依此类推)一次性全部完成填报,比如,大类内有3个专业,就要完成填报3个志愿,确定好3个志愿专业的先后顺序,依此类推。
2.在志愿优先的原则下,根据学生学分绩点排名进行录取分流;首先根据第一志愿的填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录取分流;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超过分流计划人数时,按计划人数录满为止,剩余学生参加其他专业的分流;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少于分流计划人数时,再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此类推)中录取分流。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张老师;5891526,369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