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学分互认(成绩替代)模块的通知
  • 作者:杨瑾
  • 编辑:教务科
  • 发布时间: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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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教务〔2021〕155号

各教学单位、在校学生:

为提高我校教学管理效率,现启用教务系统中学分互认(成绩替代)模块,该模块适用于学生个人教学计划变动导致原课程的成绩在新教学计划中查询不到,需要将原成绩替换为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成绩的情况。该模块为学生线上自主申请,系统自动流转审批。

一、 学分互认(成绩替代)遵循的原则

成绩替代原则为已修读有成绩的高学分或相同学分课程,替代低学分或相同学分课程;课程名、内容必须相同或者相近;

细节要求如下:

1.通识必修课程,如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不能用有成绩的低学分替代高学分;如果学生之前修读的高等数学为低学分,以原先低学分的高等数学上+下一起两门,替代高学分的高等数学上,补修高学分的高等数学下;

2.专业类课程,原则上不能以低学分替代高学分,需要重新补修高学分课程。但因专业教学计划变更,学生教学计划内没有该高学分的课程补修,由课程所在专业教研室判断两门课程教学内容相同的,可以替换;如果课程内容不相同,学生需要找学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转修其它课程;

成绩替代参考【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大学交流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置换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 适用学生范围:

学生有过学籍异动,导致学生年级或专业、专业方向变动,因教学计划变动,原先有成绩的课程(不及格课程不予替代),在学生新教学计划里无法识别课程成绩。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校内转换专业、实验班/卓越班/创新班分流;

2.休学、复学(含退伍或创业后复学)、降级;

三、教务系统学分互认操作流程:

学分互认(成绩替代)的定义:将已修过课程成绩替换教学计划对应一门课程的成绩。

成绩替代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jw.glut.edu.cn/academic/common/security/login.jsp)操作,分为学生申请,课程归属学院的教研室主任审批、课程归属学院的教学副院长审批、教务处审批4步。无异议的,系统自动流转完后,学生个人教学计划中替代的课程成绩按流程自动录入。有异议的,学院或教务处可以打回,让学生修改或者撤销申请。

学生和教研室系统操作说明分别见《附件1学分互认审批操作流程-学生》、《附件2学分互认审批操作流程-课程所在教研室》。

说明:该学期学生如有选课,已选了要替代的课程,要退掉选的该课程才能使用学分互认功能;

要替代的课程如以前有成绩(或重修成绩,或不及格成绩)则不能使用学分替代这个模块,学生要在学校一站式服务大厅申请。

四、该模块不适用的情况:

以下几种情况,教务系统目前无法系统自动流转办理,学生需要在学校一站式服务大厅(https://eip.glut.edu.cn)填写替代表格和上传资料申请替代,由学院审批。操作流程参考《附件3一站式服务大厅操作流程》

1.课程一门替多门,或者多门课程替代一门的;

2.公共选修课里的应用研究型课程,替代专业限选课学分的;

3.交换生成绩替代(需要上传盖章的交流学校成绩单扫描件);

4.大学生参加创业类竞赛,奖励学分替换课程成绩的(需要上传奖励证书扫描件);

五、学分互认(成绩替代)时间及要求:

学生每学期开学第1-2周申请办理,超过时间不予受理。各教学秘书要做好学分互认(成绩替代)指导工作,成绩替代完成后,学生第4周内查看替代结果,有问题请及时向学院教学秘书反馈更正,否则后果自负。

本学期为学分互认(成绩替代)试运行阶段,到2021年11月底前学生都可提出学分替代申请,2022年春学期学分互认(成绩替代)正式执行,按照上述时间办理。

相关可咨询教务处教务运行科 杨老师,5896442或369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