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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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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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课题)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区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级教改教研项目(课题)结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区级教改工程项目。2012年以前(含2012年)区级立项未结题的项目都需结题;2012年当年立项的项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结题,需要提交延期申请(填写项目调整表,见附件1,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由教务处转呈自治区教育厅审批。

(二)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2008年(含2008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予以撤项处理,不再受理结题申请(按要求,给予撤项处理的,自撤项之年起五年内不得申报教改教研类项目);2009年~2012年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请尽快办理结题手续,学校每学期末会对逾期项目进行清理。

二、结题提交材料

(一)区级教改工程项目

1.《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以教育厅2012年2月制表为准,见附件2)一式3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3,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3.各种成果一式2,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等。

4.项目申请立项时的《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一式2

5.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有项目研究计划、项目组成员、研究时限有重大调整的,需填写项目调整表一式2(附件1)。

申请书、项目研究报告及项目调整表的电子文档请发至gjs@glut.edu.cn

(二)校级教改教研项目(课题)

1.《桂林理工大学校级教改教研项目(课题)结题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1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3.各种成果复印件或原件一式1份。

申请书及项目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请发至gjs@glut.edu.cn

三、其它事项

(一)区级教改工程项目结题需要进行网络填报,教务处将根据提交的结题材料,审查合格后,统一填报,请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文档时,务必认真核对(尤其是项目组成员名及顺序),确保无误且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否则教育厅不予受理。

(二)撤项的及按期应办理结题的项目(课题),稍后会统一发到各单位、相关部门,请加强课题结题的监督工作,并与今后的各类教改教研立项申请工作结合,按学校要求审查申报资格。

(三)提交电子材料时请填写一份结题材料信息统计表(附件4),同时发至gjs@glut.edu.cn。纸质材料请于9月20日前提交至南校区办公楼405室。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高教室李亚娟,电话:5892819。

附件:1.广西区级教改工程项目调整表

2.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

3.桂林理工大学校级教改教研项目(课题)结题申请书

4.结题材料信息统计表

教改项目结题通知附件材料.rar

教务处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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