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开学和劳动节、汛期期间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 作者:张中华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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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教务【2020】01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安稳〔2020〕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和清明节、劳动节、汛期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桂安稳〔2020〕3号)等精神,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和劳动节、防汛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学校2020年安全稳定工作要求,继续开展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校所有本科教学实验室、工程中心。

二、检查时间: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6日。

三、检查方式与内容

1.由各学院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消杀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

2.着重对照上学期安全检查中反馈的隐患及问题,检查是否已完成整改,整改效果及遇到的困难。

3.教务处在各学院自查基础上,将进行抽查。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对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集中梳理,迅速整改。

2.检查结束,各实验室填写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表(实验室填)》,学院进行汇总,填写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排查情况汇总表(学院填)》,同时,提交自查及整改报告,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措施、实验室消杀情况等。

3.附件1、2、自查及整改报告(电子档、纸质档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需于2020年4月16日前提交到教务处实践管理科。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表(实验室填)》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排查情况汇总表(学院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