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学位证书的通知(2019年第三批)
  • 作者:王新星
  • 编辑:学籍科
  • 发布时间: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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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卢璐等学生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现将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1.领取时间:

2019年7月25、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领取地点:

屏风校区 南校区办公楼101室

3.领取要求:

已领取毕业证书的同学,凭本人身份证或毕业证书直接领取学位证书;

往届生、已领取结业证书的应届生须将结业证书交回,换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未领取结业证书的应届生凭离校单和身份证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委托他人代领的,除上述要求外,须另外提交授权委托书(样本下载地址)。

错过规定领取时间的同学,请下学期开学后再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