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教务〔2018〕105 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及时查找、整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第十周至第十一周(11月5日-11月16日)进行。现将本次教学检查的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学检查小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一、主要内容
(一)教学工作常规检查
(二)跨单位同行评价听课情况检查
(三)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制(修)订情况检查
(四)新工科专业升级改造工作检查
(五)课程标准执行情况检查
(六)试卷工作检查
(七)实践教学工作检查
二、检查形式
以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教学工作常规检查
1. 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教学文件检查。包括:授课计划、教案、课件、学生考勤、学生平时成绩、已结课的课程(实习)是否按时提交成绩单(含实验教学成绩单)、课程(实习)总结、试卷档案等相关教学文件。
(2)教师课后作业布置量及批改、答疑情况。
(3)理论课四节连排情况检查,各学院对理论课四节连排情况进行自查,除已获批准四节连排的课程,如自查中发现仍有四节连排的情况,由各学院提出整改方案报教务管理科。
(4)教师教学纪律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私自调课、停课或更换任课教师,不按时上下课等情况。
(5)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
(6)教研室开展公开课(含汇报课、示范课)研讨观摩活动情况。
2.工作要点
(1)各教学单位可通过自查、抽查、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以上有关工作情况。
(2)各教学单位重点对2016年以来新进教师、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进行教学文件、教学纪律、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教学常规工作检查。
(3)教务处安排专人进行教学工作常规情况检查。
3.提交材料
(1)本单位教学工作常规检查情况报告,应说明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数量、检查中发现的优点与不足及处理办法等。
(2)2018秋1-10周教学纪律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表1)、2018秋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表2)、2018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研室公开课研讨观摩活动安排表(见附件1表3)。
(二)跨单位同行评价听课情况检查
1.检查内容
本学期跨单位听课任务完成情况。
2.检查要点
根据开学初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跨单位同行听课评课工作的通知》(桂理工教务〔2018〕91号),检查本单位听课任务完成量、听课评价表中有无统分错误、是否有综合评价意见、是否正确使用评价表、听课评价表的得分与提交的汇总表得分是否一致等。
3.提交材料
(1)2018秋跨单位同行听课评价表。
(2)2018秋跨单位听课同行评价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表4)。
(三)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制(修)订情况检查
1.检查内容
现有招生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制(修)订情况。
2.工作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各专业类下所有专业的教学质量提出了最低要求,各专业要重视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的制(修)定及完善工作,对照国标逐条检查落实本专业的教学质量标准,重点检查结构是否完整、标准是否落实到位、格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各种低级错误等。2018年春季学期学校组织过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的修定工作,对修订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反馈,请各专业查阅2018年第2期教学工作简报,对照检查落实情况。
3.提交材料
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自查报告。报告中要说明本次检查发现了哪些问题,是否进行修改,对本专业教学质量标准撰写质量进行自评(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进行自评)。
(四)新工科专业升级改造工作检查
1.检查内容
14个新工科专业(金属材料工程、地理信息科学、资源勘查工程、行政管理、能源化学工程、环境工程、自动化、应用物理、旅游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管理、英语、物联网工程、环境设计)升级改造工作推进情况。
2.工作要求
学院应着重围绕企业调研报告、企业参与支持方案、研究性教学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设置多学科交叉融合课程)四个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3.提交材料
专业升级改造工作进展报告,重点说明企业调研报告、企业参与支持方案、研究性教学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四项工作完成情况。
(五)课程标准执行情况检查
1.检查内容
课程标准执行情况检查。
2.工作要求
根据上学期末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课程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的预通知》(桂理工教务﹝2018﹞74号)要求,对2018秋季学期开设的课程,特别是已经结课的课程教案、课件进行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反馈到教师个人,对普遍性问题要在学院层面提出整改要求,多媒体课件(PPT)、教案自查标准请参照附件2。
3.提交材料
课程标准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报告应说明检查课程门数、存在问题,对教案和课件质量进行自评。
(六)试卷工作检查
1.检查内容
2018年春季学期课程的学生试卷。
2.检查要点
试卷是否齐全;试卷袋封面是否填写完整;试卷袋里的资料是否按照试卷袋上的要求放置齐全及完整;成绩的综合考核是否合理,综合成绩的卷面及格分数线是否合理且在课程总结中进行了分析说明,平时成绩的评定是否合理;课程总结的填写是否规范、详细、有无错漏栏目;卷面评分是否准确、是否与成绩登录一致。
3.检查方式
以学院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对本院的各教研室的试卷进行互相抽查(抽查人员不得抽查本教研室的试卷)。抽查比例为:(1)不低于本教学单位2018年春季学期开设的、正常考试或考查课程门次总量的20%;(2)每门次课程中抽查比例不低于学生试卷总数的20%;(3)2018年春季学期补考试卷,抽查比例不低于补考课程门次的20%,每门次课程中抽查比例不低于学生试卷总数的20%。请抽查人、抽查人所在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在所抽查的试卷袋封面上签名、注明抽查时间。
4.提交材料
试卷清查完毕后,请各单位向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提交《试卷整理复查一览表》(附件2),要求教学副院长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七)实践教学工作检查
具体检查事项及进程将由实践科另行通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为使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各教学单位利用周二下午的业务学习时间召开教职工会议,对专业教学质量标准、新工科建设、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开展指导工作,确保建设成效和质量,并将学校其他各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及要求进行传达,并部署到位。
(二)上述各项材料(含纸质和电子档),于11月26日前交按要求提交相关科室,联系人:林静,电话8991065、5896443。
附件:1.2018春期中教学检查填报表格
2.多媒体课件评分标准、教案评分标准
3.2018春试卷整理复查一览表
桂林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