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教务【2008】016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08】20号)及《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08】22号)两个文件精神,自治区教育厅拟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区高校建设60个左右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及150个左右自治区级教学团队,项目建设周期均为3-4年。2008年首批立项建设30个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拟评选出50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该两项组织申报工作均要求在3月24日前完成。为做好两项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要求
(一)申报条件
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具有较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具有两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二)申报名额
拟向自治区推荐名额限定在3-4个。
(三)申报工作时间
1、3月4日-3月10日,各系(院)组织相关人员填写申报表格;10日左右提交一份打印文本至教务处;
2、3月11日-3月13日,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3、3月14日-3月20日,修改定稿并上报。
(四)提交材料
3月20日前,提交申报书一式10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的要求
(一)申报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
1、有一个好的团队。要求相对稳定、目标明确、结构合理;可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等来组建团队。
2、具有在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均突出的带头人。
3、团队在教学工作上表现突出:能追踪学科前沿、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参加过区级或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获得过区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
5、团队中承担过21世纪课程教材或国家级规划教材、自治区级教材立项等编写任务。
(二)申报名额
拟推荐自治区级名额限定在3-4个。
(三)申报工作时间分配
1、3月4日-3月10日,各系(院)组织相关人员填写申报表格;10日左右提交一份打印文本至教务处;
2、3月11日-3月13日,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3、3月14日-3月20日,修改定稿并上报。
(四)提交材料
3月20日前,提交申报书一式10份并附电子文档。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4、教学团队申报表
教务处
二OO八年三月四日
桂教高教〔2008〕20号关于开展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桂教高教〔2008〕22号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教学团队申报表.doc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