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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的通知

作者:林静    |     编辑:建设科    |     发布时间:2020-12-24    |     点击数:

桂理工教务〔2020〕155号

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我校教材建设工作,鼓励教师结合学科发展前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及学校自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需要,编写符合时代精神、体现学校办学理念、突出学校教学特色的教材,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以立德树人为导向,坚持正面教育。教材是育人育才的重要载体,要围绕“教什么”“教给谁”和“怎么教”这一根本问题,提升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民族性、时代性。教材内容要适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切合青年学生鉴别是非能力尚未成熟的特点,坚持正面引导,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和政治立场。

二、规划教材立项原则

(一)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立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瞄准国家及自治区重大战略和学科前沿发展方向,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改革创新,促进发展原则。立项教材应反映学科前沿或填补学科空白;反映我校学科与专业优势、特色;适应“新工科”、“新文科”人才培养要求,体现“新工科”和“新文科”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最新成果,突出教材的实用性和前瞻性;体现创新创业教育要求,为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养等各方面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精品战略,重点规划原则。对基础课教材、精品课程或精品开放课程配套教材、优势学科的工科类教材、适应“新工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教材、重点学科专业课教材、实验教材,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代表我校教材建设水平和特色的教材、在使用中反映良好的修订教材给予重点鼓励。

(五)形式多样,合理配置原则。为提高教材的适用性,满足学习者个性化、自主化和实践性要求,适应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要求,促进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促进优秀教学资源有机整合与合理利用,鼓励教师进行立体化教材建设。一是实现教材系列配套,即同一门课程的基本教材、辅助教材(学习指导、实验指导、习题集等)、教学参考书等配套建设;二是鼓励教师结合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精品开放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同步开展电子教材建设。

(六)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三、申报范围

申报立项的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必须为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版)中明确列出的课程。教材载体形式不限,鼓励立体化教材的编写。

四、编写人员和主编条件

(一)编写人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4.保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二)主编条件

主编除了具备以上编写人员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是全区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研究、论证,确定规划教材的选题,填写《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附件2),修订教材需同时提供前版教材。

(二)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副院长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本次立项申请组织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三)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申请书以“单位简称-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汇总表以“单位简称:2021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命名。

(四)2021年3月20日至3月31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六、立项教材资助办法

学校设立教材建设基金对立项教材进行资助,资助分为编写资助和出版资助两类。

(一)教材编写资助:经学校批准立项为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并有出版社出版计划的教材,可获得教材编写资助,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元。具体资助金额根据教材的质量,学生受益面及对教学质量的促进作用评定。编写资助限用于购买纸张、审稿和打印稿子、教材编写过程中的资料搜集等。

(二)教材出版资助:校级规划建设教材在出版时需要资助的,应提交教材出版合同(一式两份)、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公文、桂林理工大学教材出版资助审批表、发票,经教务处审核后予以资助,其中重点立项教材每部资助15000元,一般立项教材每部资助10000元。学校教师任主编编写并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的予以全额资助。凡由学校资助出版的教材,该教材在前言或后记中必须有“桂林理工大学教材建设基金资助出版”字样。获得教材出版资助则不再享受教材编写资助。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林静,电话0773-5896443、8991065。

                                                                                       教务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