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桂林理工大学2019年度百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 作者:张徽琳
  • 编辑:实践科
  • 发布时间: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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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理工教务 [2019] 064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水平,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有所建树和创新,经研究,决定开展桂林理工大学2019年度百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除本文另有规定外,本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条件等要求按照《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桂理工教[2017]35号)执行。

2、综合考虑各学院专业设置及毕业生人数等情况,下达给各单位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名额如下:

序号

学院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名额

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7

2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7

3

地球科学学院

9

4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14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

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8

7

理学院

4

8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6

9

测绘地理信息学院

4

10

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

6

11

外国语学院

4

12

艺术学院

7

13

商学院

14

14

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

4

合计

100

3、各学院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数不超过2名。教务处将在收到推荐材料后组织专家对优秀指导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10名优秀指导教师,予以表彰,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由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评选名额组织评选及推荐工作,分别填报《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本科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及附件4)。推荐参评优秀指导教师的,需提交今年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过程材料(纸质)(过程材料是指今年指导的所有毕业生的指导过程支撑材料,除毕业论文外)作为附件。推选的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需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排版格式要求”(附件5)进行格式排版。

5、各学院须针对2019年度的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成立相应的学院一级的“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工作小组”,代表学院对所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予以评审并签署较为详实的推荐意见。

6、所有被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均需采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其文字复制比R25%R为文字复制比)。R25%的论文视为未达到评优条件,取消其参评资格,由该学院另行推荐。

7、各学院须于620日前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工作,并将填报的材料(附件1-4)纸质文档(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需汇总到文件夹)提交到教务处实践管理科。

8、评选出的桂林理工大学2019年度百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将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汇编成册。相关工作另行下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