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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师征订2019年春用教材的通知

作者:薛乐儒    |     编辑:建设科    |     发布时间:2018-12-26    |     点击数:

桂理工教务〔2018〕133

各教学单位:

2019年春季教材的征订工作已经开始,本学期继续使用“材库”平台进行征订,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教材征订有关要求

(一)教材选用要求

1.选用的教材应当符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对课程的基本要求。教材选用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2.大类专业的平台课或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课程,原则上应采用同一种教材。

3.用于全校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教材应选用国家级精品课教材或获得教育部全国优秀教材奖教材,“十二五”和“十三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4.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原则上使用“十二五”和“十三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精品课教材或国家级优秀教材。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在高校统一使用工作的有关精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应选用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或推荐的统编教材,经济、管理、法律、新闻、社会学、史学等相关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重点教材目录见附件1。

6.双语课程应择优选用双语教材。

7.教材的使用必须坚持每3年更新一次的原则,今年征订的教材必须是三年内出版的新教材。

8.以下教材需要进行教材适用性认定:首次使用的新教材(或更替教材)、课程负责人提出替代优秀教材的教材(或自编教材)、使用三届后的教材、指定进行“适用性”认定的教材、西方原版教材(含教学参考资料) ,需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教材适用性认定表》 (见附件2),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或登录材库系统教师界面下载使用,如下图所示:

http://202.193.80.58/info/downloadTheolFile.do?id=DACPDGDHDADECPDBCOHAGOGH

9.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向学生出售和摊派教材。

10.不能选用高职高专的教材。

(二)工作说明及要求

1.请各位老师于2019年1月2日前完成教材征订工作,各教研室和学院1月4日前完成审核工作。材库平台教材征订操作流程请看附件3。如果某门课程不需要指定教材,也须在指定教材页面,点击“不需要”。

2.高等数学、大学生心理学、就业指导与创业基础、形势与政策、社会实践、体育、大学生安全与健康教育等课程学生大一入学时已经领取教材,本学期教师不需要登录系统指定教材。

3.截止2018年12月25日,还有一些课程未落实主讲教师,这部分课程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指定教材,课程信息已做到教研室主任名下。如果不需要订教材,教研室主任也须在指定教材页面,点击“不需要”。

4.各教研室主任要认真对本教研室教师选用的教材进行审核,各教学单位分管领导要进行复审。审核未通过,有驳回情况的,请教研室主任或学院领导及时通知老师重新选订教材。

5.对需要进行教材适用性认定的教材,由选用教材的教师提出认定申请,教研室组织研讨,再经教学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形成认定意见,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教材适用性认定表》,2019年1月14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6.选用自编教材讲义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并签字后填写“教材讲义编印审批表”(见附件4)到教学建设科办理相关手续。自编教材讲义的书稿于2019年1月14日前交教学建设科。

7.教材采取零库存管理模式,教师用书量原则上每门课程只能选购一本教材,学生教材订购数量以学生自行订购的数量为依据。

二、其它说明

1.在平台上操作如果有疑难问题不能解决的,可以直接咨询材库平台的在线客服。

2.教师登录帐号密码另行通知

3.遗忘材库平台登录密码的,可用手机或邮箱找回,操作流程见附件6。

4.其它有关教材征订事宜请联系教学建设科,联系人:薛乐儒,联系电话:0773-5896443;亦可联系学校教材服务部,联系人:唐秋玉18707737045/蒋佩宏1897867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