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教务﹝2023﹞174号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23秋季学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学生范围
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入校一年半后进行专业分流的专业大类学生(即2022级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学生)。
二、专业分流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不跨类分流原则。按大类录取进来的学生,在该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三、分流依据
1.专业分流指标。由学院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及结合有关具体情况报学校审核确定(见附件1)。
2.专业的特殊要求。
3.按学生学分绩点高低进行先后顺序排名,在此基础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国家级排名前6,省级排名前3)及表彰的学生排名位次提前5位。
四、分流程序及时间安排
1.12月12日-14日,学院整理统计大类专业学生学分绩点并受理学生获奖情况申报;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申请表(附件2)交至学院。
2.12月15日-18日,学院对学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情况进行汇总(附件3),按实施细则初步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3.12月19-21日,学院专业分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商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
4.12月22日报专业分流名单至学校教务处。
五、实施细则说明
1.学生根据大类内各专业具体分流指标及自身学分绩点排名情况,慎重考虑后,对大类内所有专业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依此类推)一次性全部完成填报,比如,大类内有3个专业,就要完成填报3个志愿,确定好3个志愿专业的先后顺序,依此类推。
2.在志愿优先的原则下,根据学生学分绩点排名进行录取分流;首先根据第一志愿的填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录取分流;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超过分流计划人数时,按计划人数录满为止,剩余学生参加其他专业的分流;报第一志愿学生人数少于分流计划人数时,再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此类推)中录取分流。